数据使用,谁是“裁判员”?

2018-04-02 09:58:04 来源:

打印 放大 缩小

数据“泄密门”持续发酵,脸书亡羊补牢,出台一系列新措施以加强隐私保护,但却被业界批评诚意不够。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表示已就此展开非公开调查。事件指向一个深层次问题:数据使用要不要区分“裁判员”与“运动员”?

据媒体报道,剑桥分析公司与脸书合作,由前者开发了一款进行性格测试的脸书应用程序,以此访问获得了5000万活跃用户数据。然后依靠算法,预测他们的政治倾向。最后借助脸书的广告投放系统,向这些用户定向推送新闻,影响他们的投票行为。

由此看出,事件的核心围绕着“脸书将数据开放给第三方”展开。尽管事后剑桥分析公司表示,并没有违反与脸书的相关协议,但其实,这就是问题所在。数据业一直存在行业不成熟期所特有的问题:不区分“裁判员”与“运动员”。

就这起事件来说,脸书扮演了裁判员的角色,剑桥分析公司则是运动员。裁判员的基本准则是不偏向某个运动员。但脸书与剑桥分析公司之间的协议,相当于制定了一个偏向特定运动员的规则。问题是,脸书适合当裁判员吗?作为一家私营公司,脸书有权决定把具有公共性的数据给谁并决定别人如何使用吗?如果没有,谁给了它当裁判员的权力,或者说那个本该决定谁当裁判员的权力缺位在哪里?

这一数据泄露事件不仅给美国带来挑战,也是大数据时代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

一种解决办法是,将数据行业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元数据行业,相当于裁判员;另一部分是应用数据行业,相当于运动员。元数据是指可派生应用数据的基础数据。元数据行业有权保管未经处理的原始数据,并依公开规则,管理应用数据行业对于数据的调用。其中,公开规则就是行规,必须对每一位运动员公平,不能与运动员订立私约。例如,脸书就不能与剑桥分析公司订立私约。而管理数据使用,则包括决定数据应当如何被使用。例如,原始数据是否需要模糊化处理后再使用。

如果行规仍不足以保证公共利益,或可能使公共利益受损,则涉及数据的政府管制。政府需要把元数据行业当作特殊行业加以管制,考虑设定准入限制,或收归国有。关键看哪种办法更有效。

有媒体在网上开展了一项调查,询问用户是否会信赖脸书等涉及用户隐私数据的平台。在目前参与调查的1.2万多个投票中,超过93%的用户选择了“不信任”,只有不到7%的用户选择了“信任”。这说明用户对脸书这样的裁判员“无证上岗”持否定态度。数据业要摆脱目前的困境,第一要自己立规矩,第二要接受公众对它立规矩。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所信息化与网络经济室主任)


《 人民日报 》( 2018年04月02日 22 版)

编辑: sj004

相关阅读